自治区药监局将深入开展主题教育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监管工作和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把所学所思所悟所得转化为践行监管为民理念的实际行动,充分发挥五个检查分局监管前沿阵地作用,持续强化全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以下简称麻精药品)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严防麻精药品滥用和流入非法渠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第一检查分局制发麻精药品自查表,要求辖区相关企业主动查找、整改存在的问题,增强主体责任意识;以药品储存的安全性、购销渠道的合法性、经营行为的合规性为重点,对麻精药品购进渠道、供货单位资质、票据实物及交接手续等进行了严格检查;通过宣传与教育并行、检查与稽查并重,加大对有流入非法渠道、引发药物滥用或造成其他危害行为的打击力度。现已检查麻精药品经营企业16家,发现问题18条,已要求企业立行立改或限期整改,确保麻精药品来源可溯、去向可查、责任可究。
第二检查分局强化特殊药品专项检查,对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及重点部门负责人进行警示谈话,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感和守法经营的自律意识以及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截至目前已检查16家涉药企业,发现问题22项,给予1家企业当场行政处罚,对于企业存在的问题挂单催办,确保企业整改到位,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第三检查分局联合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禁毒支队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医疗机构和药品批发、零售企业一线,对麻精药品以及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购进、储存、销售、使用情况和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共检查各类麻精药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经营使用单位20家次,发放宣传材料100余份,排查出风险隐患5条,对发现问题的4家单位责令限期整改。
第四检查分局要求各特殊药品批发企业从收货、验收、储存、销售、发货、运输及下游客户收货等环节加强管理和自查,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执法人员重点查看了麻精药品经营企业特殊药品购销存各项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并联合属地市县两级市场监管局重点核查第二类精神药品的销售流向,对随机抽取的品种到下游医疗机构进行延伸检查。现已全覆盖检查5家企业,随机抽取了12个品规的特殊药品进行全流程检查,并延伸检查了9家医疗机构,对检查中发现的13个一般性缺陷问题,依法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到位,确保消除安全隐患。
第五检查分局通过跟踪监管的方式对二类精神药品进行专项检查,突出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行为,对奥赛利定、曲马多等新列入麻精药品目录、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和使用量较大、易发生流弊等的品种进行检查,对发现的涉嫌违法经营特药线索及时核实,依法处理,并追根溯源,深入打击。目前已完成辖区特药批发企业全覆盖检查,抽查氨酚曲马多、艾司唑仑等20余批次,延伸检查购进二类精神药品量与其经营规模不相匹配的个体诊所7家次,对发现的问题已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截至6月底,全区8家麻精药品生产企业、65家经营企业完成自查自纠,对发现的37条缺陷项目已整改到位;各级监管部门共检查麻精药品经营使用单位83家次,就发现的72条问题和隐患已责令企业限期整改。下一步,自治区药监局将继续加大对麻精药品的监督检查力度,封堵安全漏洞,进一步规范麻精药品生产经营秩序,筑牢麻精药品安全防线。
提示:曲马多复方制剂、吡仑帕奈(包括其盐、异构体和单方制剂)、依他佐辛(包括其盐、异构体和单方制剂)等已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自2023年7月1日起,不具备经营资质的企业不得再购进上述品种,现有库存产品备案后按规定销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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