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已实施“乙类乙管”,针对近期感染零星增多现象,衢州市局紧盯感染趋势及政策变化,根据省防控办及省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零售药店常态化疫情监测警戒工作的通知》,对零售药店四大类药品监测工作进行了再调整、再优化。
调整监测范围,实现科学监测。根据监测工作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依照平战结合、动态调整的原则,将四大类药品监测由“应急监测状态”调整为“常态化监测状态”。在充分考虑零售药店监测的代表性及其覆盖面、人流量、监测人员综合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将原所有零售药店上报监测数据调整为哨点监测,即每个县(市、区)选取辖区内零售药店数量的5%作为监测哨点,提升监测工作的效能。
筛选监测品种,突出监测重点。为确保监测哨点上报的品种更有针对性,将原四大类品种、四个重点涉疫药品和抗原试剂每日的消耗量和库存量调整为酚麻美敏片、对乙酰氨基酚片剂、布洛芬混悬液、布洛芬缓释制剂四个重点涉疫药品和抗原试剂每日的消耗量和库存量。同时,组织所有药店开展零售药店疫情常态化监测警戒系统使用培训,通过培训保障监测质量,提升报送准确率。
专人专项督办,确保数据精准。全面加强对辖区内零售药店疫情防控监测工作的监督检查,明确专人负责查看报送的质量及及时性,并加大检查的频次和力度,密切关注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借力药品监管信息化系统,查看企业系统上报的药品购、销、存信息数据,与各零售药店“哨点”上报的登记信息进行比对,确保信息上报完整、真实、可追踪。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第一时间要求零售药店限期整改到位,切实提升零售药店“哨点”灵敏度、精准性、及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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