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2021年4月25日前,以信函形式向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反映,信函以寄出日邮戳为准,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具体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西大街12号,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联系电话:0971-8239002
青海省卫生健康委
2021年4月19日
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监管工作,保障...
为进一步推动药品监管制度和手段的创新...
近日,扶绥县人民医院顺利完成电子...
记者近日从泉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
(全媒体记者倪可心)冬季是呼吸道传染...
“希望健康能再次像阳光般照在我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