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失效药品作为不合格药品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属于危险废物。为防止过期、失效等不合格药品随意处置造成污染风险,越城区局着力解决无人回收、无处回收、难以回收的现状,“三级”支招破解不合格药品处理难的困境。
一是在制度供给上“下功夫”。针对药品经营企业反应流通环节过期不合格药品缺少环评主体资格无法委托第三方进行集中销毁的情况,越城区局主动对接市生态环境部门,出台绍兴市首个规范处置不合格药品部门联合文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填补法定处置空白,规范处置时效和方式,为辖区药品经营企业的不合格药品管理、销毁工作提供合理处置依据和畅通处置渠道。自文件出台以来,共合法处置不合格药品5.1吨,破解了不合格药品处置难题。
二是在定点回收上“动脑筋”。根据辖区小区分布、人口基数、成本效益等因素合理布局,通过在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和部分社区内设置过期药品回收点,实行定点回收、统一保管、统一移交,减少随意处置不合格药品带来的环境污染和流弊风险。目前,共设置过期药品回收点34个,回收过期不合格药品1000余盒,后期将根据运行情况,动态优化调整点位设置布局。
三是在宣传服务上“做文章”。结合安全用药月、药品科技宣传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依托民生药事服务站,充分发挥家庭医生,执业药师、护士等专业特长,力推行业各方做好做实“宣传服务”加法,进一步强化按需购药、科学备药意识,不断延伸过期药品危害教育社会触角,引导合理处置失效过期药品,营造人人参与、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今年以来开展各类药品宣传培训10余次,服务群众60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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