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药监局三项举措为进口药材质量保驾护航

时间:2023-05-19 21:27:32 作者:佚名

  为切实做好进口药材检验工作,自治区药监局认真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加强质量监管,守住安全底线,深化“放管服”改革,自2020年1月1日《进口药材管理办法》施行以来,共完成进口药材检验99个批次,主要品种为防风,有效保障了进口药材质量。

  一是“关口前移”,主动服务。发挥技术优势,积极对接进口药材企业,了解企业需求,提前介入指导药材进口公司严把货源关、质量关等几个重要关口,对企业存在的问题、困难第一时间给予帮助解决。

  二是优化流程,助企纾困。梳理设计了在线委托、电子报告书、意见反馈等网上便民服务事项,确保服务更高效;同时积极响应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累计减免检验费20余万元,帮助企业减轻负担。

  三是积极对接,检验再提速。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作为满洲里和二连浩特2个边境口岸的药品检验机构,积极主动与口岸监管部门沟通协作,做到现场抽样与实验室检验无缝衔接,检验室24小时“不打烊”,75%以上的样品在13个工作日内完成检验任务,比法定检验时长缩短了近20%,为药企节约了通关时间和运营成本。

  下一步,自治区药监局将按照《国家药监局支持东北全面振兴的若干措施》、自治区《关于促进中医药(蒙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等文件要求,全面加强中药质量安全监管,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促进自治区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努力完成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作出新的贡献。


原文链接:http://mpa.nmg.gov.cn/xwzx/yjdt/202305/t20230515_23119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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