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公共卫生应急空间规划规范8月1日实施

时间:2023-05-19 20:18:03 作者:佚名

  

  《城乡公共卫生应急空间规划规范》8月1日起实施

  填补公共卫生应急空间规划标准空白

   记者张维 自然资源部近日发布公告称,《城乡公共卫生应急空间规划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已通过全国自然资源与国土空间规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自2023年8月1日起实施。《规范》填补了国内现行公共卫生应急空间规划标准的空白,旨在优化国土空间用地布局,完善相关设施规划,提升城乡空间应急保障水平,更好服务于安全发展与人民健康。

  《规范》明确城乡公共卫生应急空间构成、规划布局原则,规定各级各类城乡公共卫生应急空间的配置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中城乡公共卫生应急空间的规划编制、实施与管理。《规范》以完善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技术标准为重点,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空间体系,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疫情和需要紧急投入公共卫生资源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的预防、救治,提供设施场所和通道保障。

  根据《规范》,公共卫生应急空间按功能分类包括疾病预防控制应急空间、医疗救治应急空间、平急结合空间和公共卫生应急保障空间,可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街道(乡镇)级、社区(村)级。

  

                                                                    编辑:周芬棉


原文链接:http://wsjkw.nx.gov.cn/ztzl/wbpfxc/202305/t20230515_410009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隔线----------------------------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保健调查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华夏世家中医学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保健调查网 w.bjdc.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153985、010-53387021,监督电话:17610609455,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