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局积极开展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质量专项行动

时间:2023-05-07 03:34:07 作者:佚名

  为持续加强涉疫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保障涉疫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义乌市局坚持问题为导向,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履职尽责,步稳蹄急部署开展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质量专项行动。

  一是以精准对位的问题导向,落实全链条监管。聚焦当前重点环节、重点企业、重点品种开展“拉网式”监督检查。全面加强药械产品质量监管、价格监管执法、反不正当竞争和广告监管、整治虚假宣传等领域违法行为。重点检查防疫药品的购进渠道、储运管理、追溯管理和销售记录等,督促企业履行质量管理主体责任,确保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同时,严格规范零售药店拆零销售、处方药销售等行为,严查销售假劣药品、过期药品、无证经营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仿冒混淆、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针对网络销售企业,重点严查非法销售假劣药、违规销售禁止清单药品、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行为。

  二是以坚实强硬的执法铁拳,强化全领域监管。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开展药品、医疗器械领域专项检查,助力药械监管提质增效。积极运用跨部门联合检查机制,联合市医保局开展零售药店专项检查,达到“进一次门、查多件事”的“一次清查”联合监管效果。扎实推进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专项督查,重点对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医用防护口罩、呼吸机、制氧机、血氧仪等疫情防控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联合检查,严厉打击企业违法行为,指导企业规范经营。截至目前,共检查各类涉疫药械经营单位552家,网络销售单位157家,查处案件3起。

  三是以春风化雨的宣传引导,推进全覆盖科普。依托“安全用药月”“3·15消费者权利保护日”等多元宣传载体,结合局公众号推广、面对面指导用药事项等线上线下途径,要求广大经营者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对照提醒告诫内容,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同时,向广大消费者普及消费维权、药品、医疗器械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点点滴滴,渗入人心,进一步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营造全民共建、共享、共治的放心消费氛围。

  

  


原文链接:http://mpa.zj.gov.cn/art/2023/4/28/art_1228989352_589324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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