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县局“三抓手”保障村镇卫生室药械质量安全

时间:2023-04-22 01:05:39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加强村镇卫生室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建立健全村镇药械安全长效机制,保障农村地区群众用药用械安全。近日,常山县局开展村镇卫生室药械专项检查工作。

  一是抓住“教育培训”关键点,夯实主体责任意识。各基层所联合属地卫生院组织村镇卫生室开展药械质量安全培训,重点围绕卫生室药械使用存在的问题、易发生的违法行为、中药饮片的管理、不良反应监测上报等内容,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衢州市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文件进行深入解读,督促卫生室履行好药械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树立风险意识、自律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当好广大群众身体健康的“守门员”。

  二是抓好“精准监管”着力点,保障用药用械安全。结合日常监管情况,明晰检查重点,梳理问题清单。一查药械购进渠道,是否存在非法渠道购进药械行为;二查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到位;三查药械储存养护陈列是否规范,保障药械规范储存的设施设备是否齐全;四查是否存在使用过期、失效、霉变或假劣药品及过期医疗器械行为。截至目前,已检查村镇卫生室19家,发现问题5项,均已落实整改。

  三是抓劳“监检结合”支撑点,确保风险排查全方位。将药械抽检同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投诉举报等有机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广泛覆盖,聚焦重点单位、重点产品、重点环节,合理制定抽检计划,提升监管效率和抽检工作的质量,以检促改排查消除风险隐患,有效规范药械使用行为。截至目前,已开展医疗器械监督抽检4批次,药品监督抽检30批次。

  


原文链接:http://mpa.zj.gov.cn/art/2023/4/17/art_1228989352_589322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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