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有效监测药械化上市后安全风险,海宁市局多措并举,持续以“三个提前”做好监测工作,全面保障群众用药、用械、用化安全。截止到3月31日,累计完成药品不良反应报告466例,完成进度30.4%;完成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167例,完成进度33.5%;完成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72例,完成比例43.4%。药械化三个领域均提前、超额完成一季度25%的阶段性监测考核任务,报告总量居嘉兴第一。
一、提前谋划,不断提升报告质量。2023年伊始,在未下达今年监测考核任务的前提下,提前谋划、提早布局,参考上一年度报告单位(医疗机构)门诊量,结合该市实际,主动进行分析研判,以去年任务数的增量10%估算,提前向各报告单位下达预估任务。同时,细化时间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倒排工作时间、压实主任责任,督促各报告单位尽早尽快行动,充分留出时间以保障监测报告质量。
二、提前监测,不断凝聚部门合力。与卫健等部门积极对接,持续完善监测工作部门协同机制。动态调整监测晾晒频率,于一季度前期实行半月晾晒,及时掌握阶段性任务、准确谋划整体性情况。在嘉兴市正式下达监测任务的第一时间对任务进行分配,并将晾晒频率调整至每半周晾晒。提升工作协同效能,对于完成进度较慢的医疗机构,由卫健部门“点对点”指导督促,由市场监管部门加快报告审核时效性,通力合作实时紧盯任务进度,确保一季度任务圆满完成。
三、提前介入,不断拓宽监测渠道。在全面复盘总结去年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考核失分原因前提下,结合海宁市药械化领域生产经营主体实际情况,力拓监测渠道、扩大覆盖范围,切实发挥化妆品经营示范单位引领带头作用,督促零售药店、器械生产企业切实履行法定的报告义务。同时,个性化制定《药械化不良反应/事件报告信息采集表(非医疗机构版)》,指导非医疗机构单位准确进行填报。一季度除医疗机构监测主体外,累计有零售药店25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6家、化妆品经营示范店15家上报监测报告,进一步深化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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