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局高质量完成一季度药械化不良反应监测任务

时间:2023-04-22 00:41:17 作者:佚名

  为切实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有效监测药械化上市后安全风险,海宁市局多措并举,持续以“三个提前”做好监测工作,全面保障群众用药、用械、用化安全。截止到3月31日,累计完成药品不良反应报告466例,完成进度30.4%;完成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167例,完成进度33.5%;完成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72例,完成比例43.4%。药械化三个领域均提前、超额完成一季度25%的阶段性监测考核任务,报告总量居嘉兴第一。

  一、提前谋划,不断提升报告质量。2023年伊始,在未下达今年监测考核任务的前提下,提前谋划、提早布局,参考上一年度报告单位(医疗机构)门诊量,结合该市实际,主动进行分析研判,以去年任务数的增量10%估算,提前向各报告单位下达预估任务。同时,细化时间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倒排工作时间、压实主任责任,督促各报告单位尽早尽快行动,充分留出时间以保障监测报告质量。

  二、提前监测,不断凝聚部门合力。与卫健等部门积极对接,持续完善监测工作部门协同机制。动态调整监测晾晒频率,于一季度前期实行半月晾晒,及时掌握阶段性任务、准确谋划整体性情况。在嘉兴市正式下达监测任务的第一时间对任务进行分配,并将晾晒频率调整至每半周晾晒。提升工作协同效能,对于完成进度较慢的医疗机构,由卫健部门“点对点”指导督促,由市场监管部门加快报告审核时效性,通力合作实时紧盯任务进度,确保一季度任务圆满完成。

  三、提前介入,不断拓宽监测渠道。在全面复盘总结去年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考核失分原因前提下,结合海宁市药械化领域生产经营主体实际情况,力拓监测渠道、扩大覆盖范围,切实发挥化妆品经营示范单位引领带头作用,督促零售药店、器械生产企业切实履行法定的报告义务。同时,个性化制定《药械化不良反应/事件报告信息采集表(非医疗机构版)》,指导非医疗机构单位准确进行填报。一季度除医疗机构监测主体外,累计有零售药店25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6家、化妆品经营示范店15家上报监测报告,进一步深化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效能。

  

  


原文链接:http://mpa.zj.gov.cn/art/2023/4/18/art_1228989352_5893227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隔线----------------------------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保健调查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华夏世家中医学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保健调查网 w.bjdc.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153985、010-53387021,监督电话:18511526897,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