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药品案件查办工作质效,提升规范稽查执法工作程序和效率,强化案件查办各环节责任落实,自治区药监局第一检查分局在总结案件查办特点和既往经验的基础上,建立了“办案大事记”制度,对查办的每一起案件的办理程序及时限进行跟办、督办、责任到人、记录在案,有力提高药品案件查办工作水平。
一是实行“一案一记”,实现“一案一清”。对每一起案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管理,建立每一个案件大事记台账,做到办理内容清、办理程序清、办理环节清、办理时限清。
二是实行提醒督办,实现按时办结。每周召开工作例会对案件查办情况进行内部通报,逐个逐项核对办理进展情况,盯紧时间节点,加快办案进度。
三是实行全程跟办,实现合力办案。借助办案大事记,部门负责人全程跟办,重点加强对立案审批、案件调查取证、查封扣押、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每个重要环节的跟踪跟办,及时掌握案件办理进展情况,并积极协调解决案件查办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
四是实行责任追究,实现责任到人。以案件大事记为依据,全过程压紧压实办案人员的责任,倒逼办案人员增强办案的责任心和严肃性,全面压实各环节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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