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监管效能,规范医疗器械市场秩序,慈溪市局根据上级分配的国家级和省级医疗器械抽检任务和方案,截至4月11日,已圆满完成第一轮国家医疗器械抽样1批次和省级医疗器械抽样任务9批次。
一是组织优选被抽样企业。根据国家省级医疗器械抽样任务,结合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落实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有关工作的通知,对通知中规定全覆盖抽样品种的生产企业,列入必抽名单,并根据日常监管中掌握的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优先从生产企业中抽样,没有生产的品种,再考虑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安排进行抽样,确定6家生产企业和2家经营企业作为被抽样企业,确保提前完成抽样任务。
二是日常监管与抽样相结合。抽样工作人员做到医疗器械抽样与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做到先检查后抽样,从生产企业抽样时,重点检查抽样批次的进货检验记录、批生产记录、过程检验记录、批检验记录和产品放行审核记录,从经营企业抽样时,着重检查经营企业资质、产品采购索证、进货验收、贮存养护等记录,并做好日常检查记录。
三严格执行抽样工作程序。严格遵守国家药监局的《医疗器械质量抽查检验管理办法》,做好现场检查笔录,认真填写抽样封签与抽样记录及凭证,核对产品信息,根据抽样方案,索取并核对相关资料,及时把上述抽样的产品及相关资料寄达相关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对于国抽中因企业未生产,无法抽到产品情况,填写未能提供国家医疗器械抽检样品证明,重点核查企业未能提供样品的真实性,按抽样方案要求索取相关资料寄送至相应承检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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