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时间:2021-04-16 18:23:27 作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政法委、教育厅(委、局)、公安厅(局)、民政厅(局)、司法厅(局)、财政厅(局)、信访局(办)、残联:

  

  

  2020年,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以下简称试点)地区结合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及亟需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推进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浙江省嘉兴市创新地校合作,形成辐射全市的心理服务队伍;创新服务机制,推出“嘉心在线”公益互动心理服务平台,将“健心客厅”嵌入城乡图书馆,让群众更加方便地接受“面对面”心理服务。河南省驻马店市以“六进”“六服务”“六严控”“六结合”为抓手,将心理服务融入基层治理,推动形成理性平和的社会心态,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湖北省武汉市建立健全多部门心理服务合作机制,建立“三专”(专班、专员、专干)心理服务体系,实施“五社一心”服务项目,整合各方力量开展疫情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加强心理热线及线上平台服务,推进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进社区。广东省深圳市政策保障到位,部门协调顺畅,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参与度高,各行业示范点建设起点高、理念新,很好地发挥了示范引领效果。四川省自贡市坚持高位推动,政法、卫生健康部门“双牵头”“双融合”,实现“一盘棋”,构建“一张网”;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开展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疏导与危机干预,促进解决中小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对上述2020年度工作成效明显的试点地区予以表扬。

  2021年是试点工作收官之年,根据试点工作总目标和历年试点任务执行情况,结合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我们研究制定了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省(区、市)将试点工作作为推进平安中国、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抓手,纳入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整体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进一步指导试点地区严格按照国家试点方案及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要求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各地按时完成试点任务。同时,及时总结试点地区经验做法,通过多种形式向其他地区推广。

   

  附件: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中央政法委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      司法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信访局办公室

  中国残联办公厅

  2021年3月11日

------分隔线----------------------------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保健调查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华夏世家中医学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保健调查网 w.bjdc.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153985、010-53387021,监督电话:17610609455,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