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国家药监局药品监管司组织召开2023年全国药品流通监管工作会议,总结2022年药品流通监管工作情况,研究部署2023年药品流通监管重点工作。省局药品经营处作了关于推进药品现代物流工作专题交流发言。
近年来 ,江西省药监局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局提出加快推进药品现代物流要求,高度重视药品现代物流高质量发展和监管工作,坚持统筹规划,严格准入机制,积极推动药品流通企业规范化、集约化发展,营造药品现代物流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一是试点先行,在总结试点经验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及时出台《江西省药品现代物流条件》,用于指导全省药品现代物流工作。二是统筹规划,通过严格药品现代物流准入机制、严格验收标准,严格控制药品第三方现代物流企业审批,严格审批新办药品经营企业,有序推进药品现代物流工作。三是坚持服务监管并重,省局药品经营处、药品评审中心、检查员中心通过建立沟通机制,靠前服务,开展企业质量负责人全员培训,帮助企业及时掌握药品现代物流政策,推动药品现代物流高质量发展。
自药品现代物流标准实施以来,通过药品现代物流标准获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批发企业18家,已获得药品第三方物流企业数16家。药品现代物流发展,对于进一步促进我省医药流通行业整合,推动药品流通企业规模化、规范化、集约化发展具有明显成效。(省局药品经营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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