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涉疫药品和医疗器械稳价保质的工作要求,兰溪市局扎实开展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全面压实各方责任,切实保障药械质量安全。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484人次,检查药品生产企业3家、药械经营企业242家次,责令整改12家次。
一是加强组织规划,思想认识到位。根据省、市局有关要求,制定《关于落实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有关工作的通知》,做好统筹规划,明确责任分工、时间节点和工作重点。按照“主要领导总牵头、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工作专班落实推进”要求组建专班,形成药械质量监管、价格竞争秩序监管、广告监管、产品质量监管、网络舆情管控、执法处置等多项监管合力。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责任落实到位。通过兰精灵等新媒体向全市发布《医疗药品及用品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要求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开展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自觉维护药品市场价格秩序,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对全市医药企业部署开展自查自纠,督促60家从事网络销售的经营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书面约谈10家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连锁总部,6家防疫药械生产企业一律签订质量承诺书,督促企业自觉履行药械质量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切实落实维护价格稳定、遵守诚信经营、合规发布广告等规定,依法依规把好质量关。
三是加强监测预警,质量管控到位。加强线上药店、线下药房、生产企业等领域综合巡查,充分发挥民呼我为、12315投诉举报平台等渠道的风险预警作用,强化监测预警效力,严把药械安全质量关。严格落实“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四大类药品生产监管,加强对本地生产的布洛芬颗粒、芙朴感冒颗粒、强力枇杷露等药品生产情况检查,重点检查原料采购检验、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执行情况,避免企业盲目扩大产能影响药品质量安全。对全市195家防疫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开展检查,重点关注医用防护口罩、血氧仪等防疫药械进货渠道、储运管理、信息追溯和销售价格情况等内容,全力排查无证经营单位和个人,坚决守牢流通领域药品质量安全底线。
四是守牢价格底线,快速处置到位。理清重点对象和重点行为,瞄准防疫物资经营单位、防疫物资生产企业、防疫物资原辅材料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打击趁供求紧张之机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实施价格串通等违法行为。对于涉疫产品投诉举报处理,采取队所联合机制,对同类型的投诉举报件安排专人处理,从严从快查处哄抬价格、销售不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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