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新冠治疗药品质量监管,规范流通秩序,持续做好疫情防控有关工作,日前,拱墅区局根据上级最新要求,结合前期药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管情况,积极开展新冠小分子治疗药品流通环节专项监督检查。
一是线上线下同步查。在前期检查的基础上,对辖区36家药品经营企业进行再次排查,对其中有经营新冠小分子治疗药品的2家批发企业进行现场检查。落实专人,对辖区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31家网站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网售新冠小分子治疗药品的行为。
二是购销流向重点查。专项检查期间,辖区共有2家药品批发企业经营3个品种的新冠小分子治疗药品。检查人员结合购销企业(单位)资质证照、进出数量、计算机系统管控等,对相关药品的进货渠道、出库流向进行重点核实,未发现违法购销行为。
三是追溯管理跟踪查。对于专项检查发现的个别新冠小分子治疗药品追溯管理不符合本次专项检查要求的情况,现场要求企业限期改正,并通过跟踪督促,进行闭环管理,确保相关药品追溯管理符合最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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