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卫中医函〔2021〕106号
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委直属各医疗单位,福建医科大学、中医药大学各附属医院:
为规范中医医疗行为,促进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根据省医保局、省卫健委关于在省属公立医院实施第五批按病种收付费改革的部署,省卫健委组织专家研究制定了《暴聋等42个病种中医临床路径及入院标准》,现印发给你们(具体文本请登录省卫健委网站下载)。请省属公立医院及各地在开展按病种收付费改革中参照执行。各级医疗机构可结合本院实际,进一步修改细化临床路径并组织实施。
附件:暴聋等42个病种目录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2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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