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卫科教函〔2021〕158号
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级机关医院,省全科医学培训中心:
根据国家卫健委和我省临床类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结业考核有关工作要求,省卫健委将组织开展2021年度临床类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结业考核工作。现将考核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一)2019年进入我省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至2021年12月前能够完成培训规定轮转、全省集中理论培训阶段考试合格、培训过程考核合格的培训对象。
(二)以往参加临床类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结业考试未通过的学员。
二、考核时间
(一)理论考试:全国统考,委托省卫生健康人才服务与对外交流合作中心具体负责考务工作,考试时间:2021年6月5日,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技能考核:委托省全科医学培训中心负责组织实施,考试时间:2021年5月下旬至6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和考核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三、工作安排
(一)报名材料
1.请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负责通知辖区内培训基地组织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填报《2021年度临床类别助理全科医生结业考核报名表》(见附件)。
2.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二)资格审核
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负责对辖区内各培训医院上报的培训对象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并于4月6日前将审核的报名汇总表上报省全科医学培训中心进行复核。省全科医学培训中心于4月12日前将确定的报名人员汇总表报省卫生健康委科教处,以便上报国家进行考场编排。
(三)准考证打印
考生可于5月28日至6月5日通过姓名和证件编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s://www.21wecan.com/)打印理论考试准考证,考试时需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
四、考核模式
理论考试大纲和技能考核指导标准,可在中国卫生人才网查阅。
(一)理论考试:采取人机对话考试方式进行。
(二)技能考核:考核病例分析、病例书写、辅助检查判读、基本技能操作等项目。
五、注意事项
(一)按照国家卫健委部署,2021年度临床类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只安排一次结业理论考试、一次结业技能考核,不设补考。
(二)根据国家卫健委《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发证规则,2019年及之前结束轮转但未通过结业考核的学员若本次未通过考试者,可能无法获得《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各培训基地要高度重视,积极动员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员报考并认真备考。
(三)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可靠,联系电话准确无误。提供虚假报考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
(四)考试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参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执行。
(五)各培训基地必须充分评估培训对象能否如期完成培训轮转,由于请假等原因延长培训时间而无法在2021年12月前完成培训者,本次理论考试不予报名。逾期未完成轮转,将予以取消本次考试结果。
(六)本次考试不收取考生考试费用,逾期不予补报。咨询电话:0591-87832721。
附件:2021年临床类别助理全科医生结业考核报名表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3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监管工作,保障...
为进一步推动药品监管制度和手段的创新...
近日,扶绥县人民医院顺利完成电子...
记者近日从泉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
(全媒体记者倪可心)冬季是呼吸道传染...
“希望健康能再次像阳光般照在我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