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1年、2022年省药品监管局开展的药品生产监督检查中,百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天和气体发展有限公司、贵州中恒中药有限责任公司、至信(遵义)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贵州颐和药业有限公司、贵州同源中药发展有限公司因不符合GMP要求,被我局采取暂停生产、销售的风险控制措施。企业在完成缺陷项目的整改后,向我局提出解除风险控制措施的申请,经现场检查,确认企业已完成整改。依据《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三款和《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第六十四条的规定,鉴于以上企业安全隐患已依法处理,同意解除相关产品的暂停生产和销售措施。
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8日
9月16日至17日,国家药监局党组书...
9月16日晚,第七次金砖国家总检察长...
为助力我市医疗器械产业国际化发展,推...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检查员队伍专业化...
现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三级传染病专...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