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重庆市医疗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关于延长2023年度城乡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收期的通知

时间:2023-01-07 10:07:38 作者:佚名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重庆市医疗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延长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收期的通知

渝税发〔2022〕51 号

  各区县(自治县)税务局、医疗保障局、财政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财政局,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财政局:

  鉴于当前我市新冠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集中力量、集中精力打好疫情歼灭战,确保年度征缴任务顺利完成,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延长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收期明确如下:

  一、将我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收期的征缴期限延长到2023年2月28日。

  二、在集中征收期内参保并完成缴费的,从2023年1月1日起享受待遇;在2023年3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参保缴费的,自完清费用的次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

  2022年11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s://ylbzj.cq.gov.cn/zwgk_535/zfxxgkml/zcwj_291934/qtwj222/202301/t20230104_1145014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隔线----------------------------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保健调查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华夏世家中医学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保健调查网 w.bjdc.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153985、010-53387021,监督电话:17610609455,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