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疫情防控“新十条”出台以来,相关药品供应及质量安全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息息相关,严管严控是保障民生的重要措施。12月以来,衢州市局根据9家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实际情况,对辖区内企业有序开展各类检查,切实保障辖区涉疫药品质量安全。
一是开展自查,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涉疫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监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以“四个最严”为根本导向,要求辖区企业对“三药四方”、列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和本行政区域新冠肺炎诊疗方案的中成药、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等品种生产情况开展自查。探索建立新冠肺炎治疗药物“一企一策,一品一档”管理机制,并严格管控其产能盲目扩大,保障药品质量安全。截至目前,已要求辖区内9家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开展自查,自查率100%,除部分停产产品外,暂未发现风险隐患。
二是聚焦源头,线上线下共同发力。根据省局关于新冠防疫药品生产监管要求,集中力量摸排康德药业、巨泰药业、南孔中药等企业防疫药品生产及库存情况。一方面,采取视频电话核查的形式,对部分企业生产及库存情况予以核对,并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有关规定,防范年终岁尾突发安全生产问题。另一方面,由市局领导带队赴常山县开展药品生产监管督查,并对常山天道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的生产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相关饮片生产及供应情况,了解企业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确保疫情下的药品生产监管更精准、安全生产防范更有效。
三是定期回访,解决企业生产难题。针对检查发现的企业现存生产难题,特别是在保生产、保供应问题上,该局积极帮忙协调解决并反馈至省局。在电话询问康德药业氨酚麻美干悬混剂生产情况,了解到由于生产设备受限和原辅料供应紧缺导致产能短时间内无法扩大的情况后,该局严格落实省局要求,第一时间摸排辖区企业对乙酰氨基酚等原料药生产、停产、供应情况,并报送下步生产计划,确保对乙酰氨基酚等原料药及时足量供应。下一步,将持续通过回访、服务等助企形式,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保障药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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