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取号 | 发布时间 | 发布机构 | 文件编号 | 备注 |
076478684Q/2020-00040 |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沪卫规〔2020〕001号 |
各区卫生健康委,市妇幼保健中心、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和提升本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上海市母婴保健条例》《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关于本市2018至2020年助产技术、节育手术和终止妊娠技术服务设置规划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规范(2018版)的通知》和《临床诊疗指南与技术操作规范(计划生育分册)》(2017修订版)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与管理实际,我委组织制定了《上海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范》,并经2019年12月31日市卫生健康委第13次委务会审议通过,自2020 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 年2月28日。
现将《上海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范》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上海市节育手术和终止妊娠技术服务基本标准》《上海市节育手术和终止妊娠技术服务规范》同时废止。我委其他原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为准。
特此通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月17日
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监管工作,保障...
为进一步推动药品监管制度和手段的创新...
近日,扶绥县人民医院顺利完成电子...
记者近日从泉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
(全媒体记者倪可心)冬季是呼吸道传染...
“希望健康能再次像阳光般照在我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