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延长《关于印发的通知》等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公告(有效)

时间:2021-04-16 16:21:51 作者:
索取号 发布时间 发布机构 文件编号 备注
076478684Q/2020-00065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沪卫规〔2020〕10号

  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要求,我委对《关于印发<上海市多胞胎特殊困难家庭领取特别扶助金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等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见附件)进行了有效期届满前的评估。经评估,对这三件均延长有效期5年,并配发新的规范性文件文号。

  特此公告。

   

  附件:市卫生健康委延长有效期并重新统一编号的行政规范

  性文件目录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3月31日

                           

  附件

  市卫生健康委延长有效期并重新统一编号的行政规范性

  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新文号(原文号)

  延长有效期

                1         

  关于印发《上海市多胞胎特殊困难家庭领取特别扶助金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沪卫规〔2020〕7号(沪卫计家庭〔2015〕5号)

  延长有效期至2025年4月30日

                2         

  关于修订下发《上海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的通知

  沪卫规〔2020〕8号(沪卫计妇幼〔2015〕006号)

  延长有效期至2025年3月31日

                3         

  《上海市管道分质供水单位卫生许可管理办法》

  沪卫规〔2020〕9号(沪卫计监督〔2015〕13号)

  延长有效期至2025年4月7日

   

   

  

------分隔线----------------------------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保健调查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华夏世家中医学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保健调查网 w.bjdc.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153985、010-53387021,监督电话:17610609455,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