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疫情防控政策优化调整后,杭州市局闻令而动、主动担当,加强药品、抗原试剂等防疫物资保供和质量监管的同时,积极引导医疗机构及药品企业主动作为,助力全市疫情防控大局。
拓展统筹广度,强化供应保障。为应对药品、抗原试剂需求日益突出的情形,杭州市局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药械供保工作,成立“四类药”巡查小组,定期统计市县区医疗机构、企业及药店“四类药”库存及销售情况,摸清底数、灵活应对,确保满足群众基本用药需求。组织药品生产和零售终端对接,积极指导全市90余家民生药事服务站充分发挥便民优势,在零售连锁总部大力支持下,抽调人员排班轮流下沉支援,24小时配送急需药品,全力保障药品及时上架。12月17日,经统一调配,由杭州企业艾康生物和奥泰生物向70家连锁企业2398家药店投放抗原检测试剂,可基本满足市民购买抗原检测试剂的需求。
瞄准抽检精度,强化质量监管。在全市范围内对新冠疫情防控用药开展专项监督抽检工作,具体品种包括对乙酰氨基酚片、连花清瘟胶囊/颗粒、疏风解毒胶囊、藿香正气水/胶囊、右美沙芬愈创甘油醚糖浆、布洛芬混悬液等6个品种,共50批次药品抽检,由市食药检院进行检验,限期两周内完成。按照一周一查方式对本市抗原检测试剂生产企业开展检查,对医用口罩生产企业实施全覆盖检查。组织开展本市生产的抗原检测试剂和医用口罩质量抽查检验,结果良好,质量可靠。
加大执法力度,强化价格维稳。为确保相关防疫物资价格市场稳定有序,杭州市局执法队立即行动,于12月5日发布《关于医疗药品及用品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组建常态化检查队伍4支,重点针对连花清瘟胶囊(颗粒)在内“四类药”的价格变动、药品质量、市场供应情况开展综合检查,严肃查处借机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行为,并确保药品渠道可靠、质量安全。12月4日以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2338人次,共检查零售药店、防疫物资生产批发企业、网络平台等市场主体5236家次,发出提醒告诫函30次,未发现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提升服务温度,强化宣贯疏导。指导市医药行业协会发出倡议,零售药店要增强社会责任感,引导购买者合理购买,不要盲目囤货。提醒全市生产企业和零售终端一定要提高认识,诚信经营,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开展抗原试剂和防护口罩等产品的监督检查,确保防疫物资质量安全。督促全市医疗机构大力开展居家用药安全提示、阳性居家科学用药等科学防疫和用药知识的科普宣传,医务人员主动做好前往医疗机构购买预防流感类药物的群众引导和服务工作,有效化解群众情绪,引导群众理性备药,有效维护药品供应良好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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