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卫办发〔2021〕8号
各市卫生健康委、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
现将《辽宁省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1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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