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有效降低医疗机构内的传播风险,省卫生健康委组织全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自2月10日—2月12日,对辖区内所有定点救治医院、设有发热门诊的医院、承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任务的疾控中心等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开展“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蓝盾系列专项行动”——院内感染控制监督检查(第1号行动)。检查内容包括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消毒隔离、医疗废物管理等重点内容,预检分诊点、发热门诊、留观及隔离病房、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医疗废物暂存处等重点部位以及医务人员个人防护、消毒隔离操作规范、“三区两通道”建设布局及工作流程等重点环节。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被检查机构反馈,提出准确的整改和指导意见,同时要对被检查机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追踪,预防和控制院内感染发生,防范化解辖区内医疗机构院内感染暴发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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