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防控期间,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全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蓝盾系列专项行动”消毒专项监督检查(第2号行动)的通知》的统一部署,全省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卫生监督机构开展了消毒专项监督检查行动。共检查120余家消毒剂生产企业、2000多家消毒产品经营单位和近8000家公共场所,重点检查消毒剂生产企业资质、产品质量、标签说明书、经营单位制度建设、公共场所清洁消毒保洁方法、清洗消毒设施、卫生索证、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等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均当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改正。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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