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出台《湖北省医疗机构早癌筛查门诊设置标准(试行)》,明确设置早癌筛查门诊的医疗机构应为具备相应肿瘤专科能力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或肿瘤专科医院,且建有独立的体检中心。
《标准》要求,早癌筛查门诊原则上应设置在医疗机构体检中心内部或体检中心相邻区域;应至少配备1名具有肿瘤学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执业医师和1名具备一定肿瘤医学知识及护理工作经验的初级以上职称注册护士;应至少设置1间癌症风险因素评估室和1间早癌筛查诊室,用于指导目标人群进行癌症高危风险评估和进行临床筛查。
据悉,湖北省已选择23家医院率先作为试点单位,后期将依据试点单位工作情况不断完善早癌筛查门诊建设标准及肿瘤防治整体策略。(特约记者 毛旭 通讯员 罗颖)
(来源:《健康报》2022年9月66日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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