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2021年 第26号

时间:2021-04-16 14:48:17 作者:

 

按照《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和《内蒙古自治区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经研究,拟于2021年5月中旬开展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评审工作。请符合配置条件的相关医疗机构按照规定做好申报材料的准备,并于5月15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至(或邮寄)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局13楼33号窗口,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白  蕊     

联系电话:0471—5332467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业务咨询电话:0471—6944596

特此公告

 

 

2021年4月14日

 

------分隔线----------------------------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保健调查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华夏世家中医学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保健调查网 w.bjdc.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153985、010-53387021,监督电话:17610609455,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