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目前疫情防控形势,松阳“四强化”紧抓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发挥药店哨点功能,压实零售药店疫情防控责任,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减少交叉感染。截至目前,检查并指导零售药店159家次,发现问题药店1家,已责令整改。
强化“强制性”管控。全县所有零售药店必须对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四类药进行实名销售登记,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对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十大症状”相关症状人员禁止销售任何药品。如发现相关症状患者时,要立即引导其前往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做好回访工作。
强化“责任制”压实。督促药品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台账,统筹做好场所管理、人员管理、购药管理、环境消杀、应急处置等工作。要求零售药店严把入店测温关,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配齐测量体温设备;严把场所洗消关,从建立消杀记录制度、明确消杀区域、消杀物品合格有效三方面加强药店卫生环境的消杀工作等。
强化“地毯式”巡查。将科所力量分为2批人员,开展“地毯式”全方位排查,对全县53家零售药店进行“无遗漏”巡查,由不同巡查组错开时间对其轮番检查,并由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进行督查,将发现的问题开出局督查“交办单”,由各个辖区负责人员整改落实到位。截至目前,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60人次,开出督查“交办单”21件。
强化“数字化”应用。积极推动“浙里药店”应用落地,实现接入率、打卡率、督促率三个100%,提升药店疫情防控数字化水平。严格落实省局文件要求,督促正常经营的53家药店接入“浙里药店”疫情防控打卡平台,实现接入率100%。平台运行期间通过提醒督促,基本实现药店自身防疫情况每日全部打卡,确保打卡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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