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用药安全监管是药品流通环节监管的重要领域,衢州市局根据监管需要超前谋划,在全省率先探索《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和《医疗机构药品检查工作指南》两项医疗机构检查制度。
一是坚持需求导向,率先探索制度建设。为解决药品监管条线人员流动性较大、医疗机构监管无现成制度可供参考对照、新进监管人员学习检查难度较大等问题,该局组建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制度建设领导小组,召集各区块有医疗机构工作背景和稽查工作背景的监管人员及检查经验丰富的检查员作为组员参与制度建设,小组根据具体工作任务兵分两组,分别谋划《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和《医疗机构药品检查工作指南》两项制度。
二是确保过程严谨,实现制度有法可依。制度建设小组成员广泛收集已有的与医疗机构监管有关法律法规,在此基础上,小组成员集中学习、研究、分析、探讨,筛选出操作性强、有指导借鉴意义的条款进行汇编,制定了有检查内容、检查方式和检查依据的《衢州市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现场监督检查指南》。在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同时,融合老检查员检查经验,确保新进监管人员能高效参与医疗机构检查。
三是深化检查验证,确定制度可操作性。2项制度送审稿形成后,参与制度制定的4个区块分别将送审稿发放至辖区所监管人员学习培训,并组织监管人员开展“药剑”行动专项检查。监管人员依据《衢州市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现场监督检查指南》的检查内容及检查方法,参与检查医疗机构80家,发现各类问题150余个,问题发现能力与往年比有明显提升。同时,通过监管人员的基层实践,对制度送审稿提出修改意见,不断磨合形成定稿,为更多监管人员开展医疗机构检查提供操作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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