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第七十条及《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3号)第二十一条的相关规定,现就注销四川迅祺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因四川迅祺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其市场主体资格依法终止,现拟依法注销该公司《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该公司持有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内容为:企业名称四川迅祺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许可证编号川食药监械生产许20210004号;住所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成龙大道二段1666号B2栋4层4号;生产地址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成龙大道二段1666号B2栋4层4号;法定代表人荣超;企业负责人李克伟;生产范围2002年分类目录Ⅱ类:6820-1-体温计,2017年分类目录Ⅱ类:07-03-生理参数分析测量设备。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如无单位、个人提出异议,本机关将依法注销该公司《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28-86164539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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