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提请对《宁夏回族自治区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处理暂行规定》 进行备案的报告

时间:2022-07-30 07:28:13 作者:佚名

  

  自治区人民政府:

  《宁夏回族自治区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经我局2020年第5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0年8月9日起正式施行。现将备案说明和正式文件一式五份报请备案。

  附件:

  1.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处理暂行规定》备案的说明.pdf

  2.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pdf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0年8月8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联系人:刘伟,联系电话:5166012)

  


原文链接:https://ylbz.nx.gov.cn/content_t.jsp?id=105475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隔线----------------------------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保健调查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华夏世家中医学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保健调查网 w.bjdc.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153985、010-53387021,监督电话:17610609455,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