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将取消医用耗材加成

时间:2020-03-04 18:23:01 作者:

    近日,山西省医保局、卫生健康委、发改委、财政厅、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全省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工作的通知》,提出自2020年1月1日起,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通知》明确,将取消耗材加成后减少的合理收入,全部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优化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结构,进一步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逐步形成科学的以成本和收入结构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各级医疗保障局负责落实本次改革中的医保政策,健全复合式的医保支付方式。各级卫生健康委负责加强行业监管和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制定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政策措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医疗卫生行业价格监督检查。公立医院要加快改革管理体制和内部运行机制,强化公立医院精细化管理;加强政策实施后情况的监测,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改革顺利实施。(通讯员韩雪 记者许文辉)

------分隔线----------------------------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保健调查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华夏世家中医学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保健调查网 w.bjdc.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153985、010-53387021,监督电话:18511526897,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