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项 目 | 基本信息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济南106医院 |
处罚机关 |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 |
案件名称 | 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缓报)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2022-37号 |
处罚类别 | 警告 |
处罚事由 | 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缓报)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二)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52370100MJD694922C |
居民身份证号 | 370304******2725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李玉宝 |
处罚结果 | 警告 |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2年7月6日 |
行政处罚公示期限 | 2022.7.6-2023.7.5 |
救济渠道 |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或山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历下区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 |
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监管工作,保障...
为进一步推动药品监管制度和手段的创新...
近日,扶绥县人民医院顺利完成电子...
记者近日从泉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
(全媒体记者倪可心)冬季是呼吸道传染...
“希望健康能再次像阳光般照在我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