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7月1日,满洲里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对满洲里市人民医院、满洲里市南区医院、扎赉诺尔区人民医院三家助产机构进行《出生医学证明》专项工作督导。
本次对三家助产机构《出生医学证明》工作从申领、保管、发放、签发、换发、废证、信息统计、管理等方面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各助产机构按照《出生证明管理工作指导手册》的要求,责任明确,思路清晰,认真负责,各项制度健全,较好地完成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工作。2022年1—6月《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395张,换发17张,废证2张(市人民医院和扎赉诺尔区人民医院各1张),废证率0.49%,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现场反馈,并提出整改建议。
通过此次督导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并告知具体负责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工作流程,明确责任,强化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风险意识,保障出生医学证明信息安全,加强废证管理,进一步提高《出生医学证明》规范管理水平。 (王庆宇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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