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525号提案的答复
刘巧突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出的《规范医疗机构病检标本外送的管理》的提案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结合省医保局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为规范医学检验管理,推动医学检验发展,2016年,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先后出台《关于印发医学检验实验室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卫医发〔2016〕37号)、《关于印发病理诊断中心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卫医发〔2016〕65号)等文件,支持设立独立的第三方医学检验实验室和病理诊断中心。2019年,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印发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卫医发〔2019〕42号)提出,要规范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康复医疗中心、护理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眼科医院、妇儿医院等医疗机构和连锁化、集团化经营的医学检验实验室、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中心、血液透析中心等独立设置医疗机构,加强规范化管理和质量控制,提高同质化水平。
近年来,我省独立设置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在推动医疗资源共享、检验检测结果互认、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制度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尤其是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过程中,一批技术力量强、质量有保证的第三方医学检验实验室为全省打赢疫情阻击战提供了有力支持。但同时,在标本外送检测领域仍然存在检测水平参差不齐、质量控制要求不严、标本运送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为加强医疗机构临床标本外送检测管理,我委已将独立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统一纳入全省医疗质量控制体系,进一步加强管理。一是成立了省临床检验质量控制中心和省病理质量控制中心。每年通过开展重点指标监测、组织医疗质量安全核查等方式,提升标本外送检验检测质量。二是依托省临床检验中心,组织包括接受外送标本在内的检验检测机构定期参加国家和省级室间质评,提升检测结果可靠性。三是加强医疗机构年度校验工作,从严审核独立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的人员、设备、制度、管理等符合情况,强化卫生监督执法检查。
结合您的建议,下阶段,我委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外送标本检验检测工作:一是督促有关医疗机构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法律法规与技术指南、管理规范,严格流程操作、加强内部管理,提升检验检测质量。二是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执法检查,加大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进一步压实医疗机构质量控制主体责任。三是积极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建议,研究出台医疗机构标本外送检测相关政策规定和质控标准,从制度层面推动规范标本外送检测行为。同时,积极配合医保部门,研究出台外送标本检测相关收费标准。
感谢您对我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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