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512号提案的答复
欧阳文任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运用法治思维,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建议》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结合相关单位的会办意见,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法律法规及类似案件学习的建议
近年来,我委高度重视卫生行业政策法规的宣传学习。一是在委内建立卫生健康法治论坛制度,不定期邀请专家对《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深入学习解读,不断提升干部职工和医务工作者的法律意识和水平。二是积极开展典型案例分析讨论。近年来,我委多次举办了全省医疗机构典型案例评析会,选取医疗纠纷民事诉讼中的一些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以案释法、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观念。三是联合省公安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平安医院建设工作的通知》(湘卫医发〔2021〕29号)等文件,要求医疗机构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培训,增强医患双方法制意识。下一步,我委将继续健全完善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八五”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引导社会各方在处理医疗纠纷上坚持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二、关于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的建议
近年来,我委始终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作为卫生健康领域重点工作推动落实,先后就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等工作下发相关文件,不断强化医疗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在全省二、三级医院健全落实“巡查、点评、约谈、处罚、通报”五项制度,强化日常监管,依托各省级质控中心加强处方点评、质控抽查等工作。2020年,全省公立医院次均门诊费用、人均住院费用增长率分别为7.39%、4.50%,医疗费用增幅控制在合理范围。2019年全国满意度调查中,我省门诊患者满意度局全国第2位、住院患者满意度居全国第5位。下阶段,我委将加强源头治理,综合医院评审评价、医疗机构校验、医师定期考核等手段进一步加强监管,积极探索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管科学性与有效性。
三、关于加强医院安保管理的建议
近年来,我委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的有关要求,研究出台加强医疗机构安全防范能力建设的有关文件,率先提出“三防”(人防、物防、技防)和“四室”(投诉室、警务室、调解室、监控室)建设规范。2018年,我委联合省公安厅等部门下发《湖南省医院内部安全保卫工作规范》(详见湘公发〔2018〕18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平安医院建设工作的通知》(湘卫医发〔2021〕29号)等文件,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内部安保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下阶段,我委将结合2021年大型医院安防系统建设项目,重点提升医疗机构安防系统建设水平,大力推进医疗机构安检工作,保障医患安全。
四、关于完善医疗纠纷多元解决机制的建议
我委高度重视医疗纠纷化解工作,先后配合相关部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保障机制的通知》(湘司发〔2014〕54号),印发《关于维护医疗秩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意见》(湘卫医发〔2018〕9号)等文件,进一步完善医疗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不断强化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组织、人员、制度、经费等方面的保障力度。截至目前,我省已实现县(市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全覆盖,14个市州均建立了标准化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场所,通过完善制度、优化流程、加强保障等具体措施,引导投诉主体(患方)进入医调委进行调解,合理化解纠纷。近年来,全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成功率稳步提升,2020年人民调解成功率稳定达到93%。下一步,我委将持续推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发挥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及时妥善、公平公正地化解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五、关于全面推行医疗责任保险的建议
近年来,我委会同各相关部门印发了多个文件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工作。2016年,我委联合湖南银保监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湘卫医发〔2016〕7号),对各地推进医疗责任保险提出了具体目标和要求。2020年,湖南保险机构共为1.77万家次各级医疗机构提供医疗责任保险服务,提供风险保障77.53亿元,共为2923家次医疗机构支付赔款8063.4万元。医疗责任保险已实现全省三级公立医院100%覆盖,二级公立医院投保率达90%以上,民营医疗机构、部队医院、乡(镇)卫生院、村(社区)卫生服务站投保率逐年提高,逐步构建起覆盖市、县、乡(镇)、村(社区)的四级医疗责任风险保障体系。下一步,我委将会同湖南银保监局等部门持续深入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发展,指导保险公司针对多元化保险需求,进一步丰富优化医疗责任保险产品,做好承保理赔服务,积极有效发挥保险风险保障和社会管理功能。
六、关于重视舆论宣传正面引导作用的建议
近年来,我委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工作。一是充分利用“医师节”以及“护士节”等重要宣传节点,对医务人员开展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深入挖掘医务工作者的典型事迹和感人故事,弘扬医者仁心的道德风尚,树立医护人员的良好形象,在全社会营造尊医重卫的良好风尚。二是积极配合公安、司法等部门开展案例警示宣传,加大对辱医伤医、医闹等危害正常医疗秩序违法犯罪行为的曝光力度,提高群众依法处理医患矛盾的认识。三是加强与宣传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稳妥引导社会舆论。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加强科普知识宣传和警示宣传教育,引导各媒体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感谢您对我省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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