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青代表并附议人:
你们在省人大十三届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安徽是中医药资源大省,中医药历史悠久,文化底蕴丰厚,素有“北华佗、南新安”之称。近年来,我们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发展的一系列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中医药改革发展。先后组织实施了中医药“四名”工程、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十大皖药”品牌战略等,打造了以省中医院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和省针灸医院国家中医药国际合作基地为代表的一批中医药“国家队”,提高了安徽中医药的显示度和影响力。中医药已经成为保障全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一、中医药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省委、省政府将中医药强省建设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出台了《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具体举措》《安徽省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省人大颁布了《安徽省中医药条例》,省政府建立了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关于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2016-2030年)》《安徽省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安徽省中药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等重大专项规划以省政府名义出台,中医药改革重点工作列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任务、省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加以推进。省政协专门召开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月度专题协商会,大力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市县党委政府对中医药事业认识不断深化,重视程度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更加理解和认同,从需求侧有力拉动了中医药服务的供给。
二、中医药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全省现有各级各类中医院199所(含民营中医院115所),其中“三甲”中医院12所、“二甲”中医院55所,基本实现了“县县都有中医院”的目标。全省中医医院床位51115张,万人口中医医院床位数7.19张,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26420人,万人口中医执业(助理)医师4.05人,分别比2015年增长57.5%和119.7%;2020年全省中医总诊疗人次、中医医院出院人数分别为4219万人、127.6万人,分别比2015年增长105.99%、33.31%;县以上中医院门诊病人次均费用和出院病人人均医药费用比综合医院分别低13.93%和26.76%。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拥有20个国家中医药局重点学科、13个国家中医临床重点专科和42个国家中医药局重点专科及一批省级中医重点专科,为人民群众提供中医药特色的医疗保健服务。
三、中医药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截至2020年,我省拥有国医大师3人、全国名中医3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岐黄学者2人、全国中医药高校教学名师2人、省国医名师20人、领军人才27人、省名中医146人、省基层名中医168人;选拔一大批中医临床骨干人才进行重点培养,发挥学科带头和骨干作用,引领我省中医药学科的建设和发展。
四、科技创新能力日益增强。省中医院作为首批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重点病种糖尿病中西医结合防治研究居全国前列,脑病科、肺病科、内分泌科等列入国家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建设项目。获批成立中医脑病、中医肺病、中医骨伤、针灸4个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中药提取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纳入省“四个一”创新主平台建设。省政府批准在安徽中医药大学基础上组建省中医药科学院,设立21个研究所。近年来我省承担省部级以上中医药科研项目200余项,荣获包括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和省科技进步一等奖等在内的省部级以上奖励60余项。
五、中医药改革不断深化。各级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医联体205个,同比增长12.1%。在54个县域同步推动紧密型中医院医共体建设,强化政策供给,提高人才和技术等核心资源贯通力度,全省中医院医共体中药饮片用量、非药物疗法服务量年度增长9.1%、11.3%,含金量显著提高。省中医院与7个县域政府合作组建“管理+技术”双下沉医联体;发挥互联网+远程医疗作用,影像云远程医疗平台深度融入全省新冠肺炎医疗救治网络,疫情期间为800多家医疗机构提供了25.5万例远程影像医学服务。推进中医药适宜技术优势病种支付方式改革,全省门诊优势病种累计执行12.25万例,平均报销比例70.22%;中医药适宜技术住院优势病种累计执行14.77万例,平均报销比例75.74%。开展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日间病房试点,鼓励中医药服务在基层的提供和使用。
六、中医药健康服务方兴未艾。推动中医药与养老、旅游、养生、“互联网+”等融合发展,打造中医药健康服务品牌。中医药健康旅游扎实推进,亳州市被确定为首批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建设单位,霍山大别山药库等4个单位被确定为首批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建设单位,会同省文化和旅游厅遴选发布3批共33个省级中医药健康旅游基地加以建设。中医药医养结合试点逐步扩大,鼓励中医院借助技术优势开展中医医养结合服务。组建糖尿病和高血压中医药健康管理联盟,探索中医药特色鲜明、与群众需求相适应的慢病健康管理模式。
七、中医药文化氛围进一步浓厚。近年来,我委多举措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建立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国家级3个、省级5个。并利用中医中药中国行、安徽省中医药宣传周和国际(亳州)中医药博览会等交流传播平台,扩大安徽中医药影响力。2020年,省市县联动以“让中医药融入百姓生活”为主题开展文化推进行动65场次,组织中医药健康养生知识科普巡讲和健康素养调查等系列活动,推进中医药“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注重新兴媒体的应用,安徽中医药微信公众号连续3年排名全国中医药政务微信排行榜前10。
八、中医药产业稳步发展。中药材种植力度不断加大,全省中药材种植面积稳定在220万亩左右。现代中药产业集聚发展态势良好,立足亳州市全力打造“世界中医药之都”,已经形成全国最大的中药饮片产业集群。2020年亳州中药材交易市场中药流通交易额近千亿元,居全国同类市场首位。三批76家“十大皖药”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强势推进,并与政府签订产业扶贫计划,帮助贫困户年均增收1500—3000元。中药特色种植作用日显,灵芝、霍山石斛等特色种植带动增收亩产达万元以上。中成药生产水平持续提升,疏风解毒胶囊被列为H7N9和新冠肺炎国家诊疗方案推荐中成药,温胃舒、养胃舒颗粒(胶囊)国内首个中药分型制剂,我省独有地方品种断血流片等产品市场反响良好。我省生产的中药配方颗粒(128种)率先以药品身份进入欧盟市场,中药大品种参加中英政府“抗生素替代计划”科研与创新合作项目。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十四五”开局,全省中医药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的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传承精华、守正创新为主线,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为健康安徽和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服务。
一是完善中医药相关政策。已经联合省教育厅等部门出台进一步推进中医药教育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联合省药监局等部门遴选中药制剂开展调剂使用。联合省医保局等部门出台支持中医药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鼓励提供和使用中医药服务。推动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二是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推进国家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建设,遴选建设10个省级中医医疗中心;遴选100个省级优势专科和特色专科;筛选10个中医优势病种,优化诊疗方案和临床路径在全省推广;加强中西医结合工作,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夯实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
三是拓展中医药健康服务。加快省治未病中心建设,推进省、市、县三级中医治未病服务网络建设,拓展中医治未病服务范围,鼓励家庭医生提供中医治未病签约服务。制定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建设8个省中医药康复中心,遴选建设3-5个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加快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项目内涵建设。加强省中医药数据中心建设,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
四是提高中医药教育培养整体水平。强化中医药专业主体地位,支持建设高质量有特色的中医药大学。支持中医药类学科建设高峰学科。2021级起,将中医药课程列为本科临床医学类专业必修课和毕业实习内容。优先将中医药类专业建成省级一流本科专业,积极培育、建设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强化传承创新平台建设,组建一批高层次创新团队。支持中医医师和中药师带徒授业,强化名中医传承工作室建设,加强省级高层次、特色人才培养。
五是加强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和文化传承。实施“北华佗、南新安”传承创新转化行动,推进“北华佗、南新安”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强化新安医学、华佗医学和20名省国医名师经验活态传承,推进数字化、影像化记录。开展中医药古籍文献与传统知识挖掘、整理和保护,完善省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数据库。实施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推进中医药文化知识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和进校园等活动,充分利用微信、网站、报刊等媒介,组织创作中医药文化科普创意新产品和文化精品,讲好中医药故事。
六是支持中医药产业发展。支持“世界中医药之都”、“西山药库”等产业集聚区建设,强化中药关键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培育中药大品种、大企业。优化中药材生产区域布局,编制大宗、皖产道地药材县域种植推荐目录,推行中药材生态种植、野生抚育和仿生栽培。支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中药材质量信息化追溯体系,支持建立第三方检验检测平台,提升中药产品质量,逐步实现重点品种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七是完善中医药医保政策。支持中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中成药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并逐步提高报销比例。优化以临床价值和技术劳务价值为主要依据的中医医疗服务价格政策,逐步理顺中医医疗服务比价关系,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政策。开展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支持将符合条件的中医适宜技术纳入基层医疗机构日间病床收治病种结算。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发展处
联系电话:0551-62998553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
2021年5月31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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