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林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发展的一系列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中医药改革发展。先后组织实施了中医药“四名”工程、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等,中医药服务体系逐步完善,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实现了“县县都有中医医院”和基层中医药服务全覆盖的目标,我省“十三五”中医药发展规划主体目标基本完成,中医药已经成为保障全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一、中医药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省委、省政府将中医药强省建设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出台了《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具体举措》《安徽省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省人大颁布了《安徽省中医药条例》,省政府建立了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关于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2016-2030年)》《安徽省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安徽省中药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等重大专项规划以省政府名义出台,中医药改革重点工作列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任务、省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加以推进。省政协专门召开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月度专题协商会,大力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市县党委政府对中医药事业认识不断深化,重视程度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更加理解和认同,从需求侧有力拉动了中医药服务的供给。
二、中医药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全省现有各级各类中医院199所(含民营中医院115所),基本实现了“县县都有中医院”的目标。万人口中医医院床位数7.19张,万人口中医执业(助理)医师4.05人,分别比2015年增长57.5%和119.7%;2020年全省中医总诊疗人次、中医医院出院人数分别为4219万人、127.6万人,分别比2015年增长105.99%、33.31%;县以上中医院门诊病人次均费用和出院病人人均医药费用比综合医院分别低13.93%和26.76%。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拥有20个国家中医药局重点学科、13个国家中医临床重点专科和42个国家中医药局重点专科及一批省级中医重点专科,为人民群众提供中医药特色的医疗保健服务。
三、中医药改革不断深化。在全国率先启动公立中医医院改革试点,探索公立中医医院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鼓励提供中医药服务的途径和方法。将针刺、拔罐、灸法、推拿等241项中医适宜技术纳入我省基本医保医疗服务目录,保障群众的就医需求。推进中医药适宜技术优势病种支付方式改革,全省门诊优势病种平均报销比例70.22%,中医药适宜技术住院优势病种平均报销比例75.74%。各级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医联体205个,同比增长12.1%。在54个县域同步推动紧密型中医院医共体建设,省中医院与7个县域政府合作组建“管理+技术”双下沉医联体;发挥互联网+远程医疗作用,影像云远程医疗平台深度融入全省新冠肺炎医疗救治网络,疫情期间为800多家医疗机构提供了25.5万例远程影像医学服务。
四、中医药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截至2020年,我省拥有国医大师3人、全国名中医3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岐黄学者2人、全国中医药高校教学名师2人、省国医名师20人、领军人才27人、省名中医146人、省基层名中医168人;选拔一大批中医临床骨干人才进行重点培养,发挥学科带头和骨干作用,引领我省中医药学科的建设和发展。鼓励柔性引进长三角等省外名中医,支持建设10个以上“长三角名中医工作室”。
五、科技创新能力日益增强。省中医院作为首批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重点病种糖尿病中西医结合防治研究居全国前列,脑病科、肺病科、内分泌科等列入国家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建设项目。“中药提取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纳入省“四个一”创新主平台建设。省政府批准在安徽中医药大学基础上组建省中医药科学院,设立21个研究所。近年来我省承担省部级以上中医药科研项目200余项,荣获包括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和省科技进步一等奖等在内的省部级以上奖励60余项。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十四五”开局,全省中医药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的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传承精华、守正创新为主线,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为健康安徽和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服务。
一、优化中医药制度政策供给。今年将制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贯彻举措,会同省医保局、省教育厅、省药监局等部门出台支持中医药发展的相关政策。在推进中医药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中医日间病房试点、扩大中药制剂使用等领域增加制度供给。发展中医医联体和专科联盟,加强紧密型中医县域医共体、城市医联体、长三角名中医工作室建设,支持牵头或参与长三角中医专科联盟建设,将三级中医院“技术+管理”双下沉作为乡村振兴支持举措加以总结推广。
二、提高中医药教育培养水平。强化中医药专业主体地位,支持建设高质量有特色的中医药大学。支持中医药类学科建设高峰学科。自2021级起,将中医药课程列为本科临床医学类专业必修课和毕业实习内容。优先将中医药类专业建成省级一流本科专业,积极培育、建设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支持高等院校单独或联合开展培养中医学类和中西医结合类专业长学制试点工作。支持与长三角等优质教育资源交流合作,鼓励中医医院柔性引进省外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等优质医疗资源。强化传承创新平台建设,组建一批高层次创新团队。支持中医医师和中药师带徒授业,强化名中医传承工作室建设,加强省级高层次、特色人才培养。
三、加强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各级政府作为公立中医医院的办医主体责任,加强对公立中医医院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等政府投入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开办中医医疗机构。推进国家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建设,支持市级中医医院建设省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推动省域、市域优质中医资源扩容,布局建设10个省级中医医疗中心,支持建设30个省级优势专科、70个省级特色专科。支持县级中医医院标准化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县级中医医院创建三级中医医院。在综合医院、传染病医院、妇幼保健院、专科医院等推广“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的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加强中西医结合学科和专科建设。加强中医医疗机构感染性疾病科、急诊、呼吸、重症医学科、核酸检测实验室等重点科室能力建设,提升中医药应急服务能力。
四、完善中医药医保政策。支持中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中成药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支持提高支付标准。实行鼓励中医药服务提供和使用的医保政策,健全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推进中医药适宜技术和优势病种支付方式改革试点,扩大中医优势病种范围,优化以临床价值和技术劳务价值为主要依据的中医医疗服务价格政策,逐步理顺中医医疗服务比价关系,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政策。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安徽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发展处
联系电话:0551-62998553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
2021年6月8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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