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健康委2021年省政府重点任务工作执行和落实情况(一季度)

时间:2022-04-08 22:24:43 作者:佚名

  

  1﹒促进医疗卫生资源向农村倾斜,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开展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行动计划。(牵头处室:科教处,协同处室:规划处、财务处、基层处)

  第一季度:向国家卫生健康委报送本年度本科定向免费医学生招生计划并按照国家要求核对培养计划。会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确定本年度专科定向生招生计划,根据2021年各县(市、区)农村订单定向生培养需求,拟制各县(市区)培养计划任务。组织各县报送2021年村医定向委托培养需求计划,对报名人员资格初审,会同省招生考试院完成人员资格复审。

  2﹒加强医疗废弃物收集处理,完善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合理布局集中处置设施。(牵头处室:医政医管处,协同处室:基层处、中医药服务处)

  第一季度:配合省发改委,督促各市落实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建设。督促医疗机构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要求,规范医疗废物收集处理,形成院内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贮存、分类交接、分类转运的管理系统。

  3﹒健全托育服务标准规范体系,新增105家普惠托育机构。(牵头处室:人口家庭处)

  第一季度:加强工作调研,拟定托育服务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初稿;对全省新增托育数进行分解,并征求各市及省直管县对方案和分解任务意见;根据各地意见对方案和分解任务进行修改,报省民生办。

  4﹒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牵头处室:疾控处)

  第一季度:对《安徽省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实施方案》进行任务分解。根据《2021年安徽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和检测质量专项评估方案》要求,对全省疾控机构实验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和检测质量开展专项评估检查,报送评估报告。

  5﹒提升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监测预警能力。(牵头处室:应急办)

  第一季度:印发《安徽省增强重大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监测预警能力实施方案》,组织学习、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具体举措;进一步完善省级新冠疫情防控多部门信息共享平台中传染病监测功能的开发,向省数据资源管理局发函申请政务云资源。

  6﹒实施113个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提升项目。(牵头处室:规划处、医政医管处)

  第一季度:已印发《安徽省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配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调度国家支持资金使用进度,督促各地尽快开工建设并在国家发改委项目库内填报项目进度,推进建设项目按计划实施。

  7﹒加快建设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和区域性传染病救治中心。(牵头处室:规划处、医政医管处)

  第一季度:已印发《安徽省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将《安徽省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下发至各市,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完成安徽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推进芜湖、阜阳、蚌埠、安庆等四个建设项目实施。

  8﹒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推动省域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均衡布局。(牵头处室:规划处、医政医管处)

  第一季度:指导省儿童医院按照合作建设方案,研究制订学科建设实施方案(计划),稳步推进工作;在省发改委牵头下,跟踪第二批申报单位审批情况,并推进试点项目落实。配合省发展改革委,落实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2021年中央预算内资金和省统筹基本建设资金,推进省儿童医院肥西项目建设,指导省儿童医院完善综合医技楼项目初步设计;向国家申报蚌埠、阜阳、安庆等省域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城项目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

  9﹒推进省级区域专科医疗中心建设。(牵头处室:医政医管处)

  第一季度:已研究制订《安徽省区域专科医疗中心建设方案》,指导省属部分医院与市县医院拟制合作共建实施方案(计划)。

  10﹒开展城市社区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牵头处室:基层处)

  第一季度:拟定《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报送省民生办,按照要求,确定城市社区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资金拨付原则和金额,确定各县区具体目标任务。

  11﹒对农村适龄妇女开展宫颈癌和乳腺癌免费筛查。(牵头处室:妇幼处)

  第一季度:各地市2021年筛查目标任务数已测算完成,拟定了实施方案。

  12﹒加快“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建设,推进智慧医院建设。(牵头处室:规划处)

  第一季度:积极推动省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配合省数据资源局完成省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项目(一期)评审。推进智慧医院建设,开展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现状调研。完善“智联网医院”系统建设,拟制“智联网医院”系统互联互通方案。加快电子健康卡建设,全省已有15家省级医院、53家市级医院、85家县级医院、3030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成用卡环境改造,汇集电子健康卡发卡总量1108万,用卡总量4319万人次。

  13﹒实施‘江淮名医’‘徽乡名医’培养工程”。(牵头处室:人事处,协同处室:财务处、基层卫生处、宣传处、中医药发展处)

  第一季度:初步拟定《第四届“江淮名医”选拔培养工作方案》《安徽省“徽乡名医”选拔培养方案(试行)》初稿,正在送审中。

  14﹒开展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行动。(牵头处室:中医药发展处、中医药服务处,协同处室:人事处、体改处、规划处、财务处、科教处、宣传处)

  第一季度:调研论证,召开会议研究讨论,制定年度中医药重点工作计划,明确重点任务分工,征求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意见,做好中医药相关重点工作部署和任务安排。启动中医肺病、针灸临床研究中心建设,调度推进省中医院、省针灸医院、芜湖市中医院、六安市中医院4个传承创新项目建设。

  15﹒支持亳州打造“世界中医药之都”。(牵头处室:中医药发展处,协同处室:规划处、健康产业处、中医药服务处)

  第一季度:开展调研论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省中药规上企业、重点品种和国际合作项目本底调查;联系重点企业,调研了解亳州“世界中医药之都”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做好“四送一服”相关工作,完善“四送一服”健康产业重点项目(企业、机构)联系制度。

  16﹒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牵头处室:规划处)

  第一季度:印制《条例》2000本,发放省直相关部门,各市、县(市、区)卫健委和相关部门,与省文明办和健康安徽行动推进办联合下发《关于开展第33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结合爱国卫生月做好《条例》的宣传和贯彻活动。开展创建省级卫生城镇申报工作。

  17﹒加强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牵头处室:老龄处、老龄办)

  第一季度:启动全省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认真梳理国家、省级政府出台的老年友好社区相关文件、政策。研究制定我省创建方案,为各市分配创建指标。印发《关于开展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对全省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安徽老龄”网站启动全省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活动宣传工作。

  3.成立全省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活动联络员队伍,指导各地规范开展创建工作。

  18﹒构建“1+5+N”重大疫情分级分层分流医疗救治体系。(牵头处室:医政医管处)

  第一季度:制定印发《安徽省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着力构建以省及区域性传染病救治中心为支撑、各市传染病专科医院和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传染病独立院区为基础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组织专家对全省重大疫情救治体系相关工作进行摸底调查等,并收集省级及5个区域性传染病救治基地的建设规划。


原文链接:http://wjw.ah.gov.cn/public/7001/556981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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