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省卫生健康委推荐的《肺络病证治名词术语》(项目编号2017152)列入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2017年度地方标准立项计划。按照《辽宁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请填写《辽宁省地方标准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并于2021年3月1日前以信函、传真的形式反馈给省卫生健康委法规处。
电 话:024-23381009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
附 件:1.辽宁省地方标准《肺络病证治名词术语》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2.辽宁省地方标准《肺络病证治名词术语》意见反馈表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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