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时期,阿拉善盟药品(含医疗器械)监管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决策部署,以全生命周期监管为主线,通过完善机制、专项整治、能力提升、社会共治等举措,实现药品安全形势稳定向好,提升监管能力与治理水平,筑牢群众健康安全屏障。
全程监管织密防护网,风险防控精准有力
阿拉善盟强化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深化专项整治,检查经营使用单位8551家次,查办案件173起,排查风险点249个,整改243个;实施分类分级监管,制定医疗器械监督检查计划,结合风险等级与企业类型实施分类分级监管,实现全覆盖;建立安全形势分析机制,组织跨部门会商,构建盟旗一体化排查格局;严把质量检验关,完成药品抽样1039批次,问题处置率和舆情应急处置率均达100%,收到不良反应监测报告2431份,为风险预警提供依据。
体系队伍双提升,监管效能全面增强
对标自治区药监局和国家药监局要求,阿拉善盟构建现代化监管体系及专业队伍。监管体系完善:药品追溯体系全覆盖,企业100%入驻平台,授权率100%,出库单验证率95.73%,精准度和应急能力提升;“三医”联动推动72家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建设;创新“阿拉善智械自查码”,量化指标收集245份报告,指导企业自纠;推动盟市级检验检测能力C级建设,夯实技术基础;助力企业获批首张特殊化妆品注册证。人才队伍过硬:组织监管能力提升培训22期覆盖1960人次,现有2名中级、1名初级检查员及3名执法人员通过自治区医疗器械岗前培训并申报省级检查员。基层力量强化:建立91名“两员”(监督员、协管员)队伍和31名兼职药品检查员队伍(4人自治区级),提供人才保障。
社会共治聚合力,抗疫防线坚实稳固
坚持社会共治,构建药品医疗器械安全防控共同体,展现监管担当。提升经营主体自律水平:发布药品、化妆品“一业一册”合规经营指南,开展普法与合规指导;动态归集179名执业药师诚信档案,推进从业药师继续教育;建立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机制,设15个定点回收点,引导群众安全处置。筑牢疫情防控“哨点”防线:发挥零售药店监测作用,公布“四类药品”指导目录,登记上报销售数据,支撑精准防控;建立“周调度”“月调度”指挥机制,组建3个机动执法组、8支应急工作组,修订7个领域应急预案;加强核酸及抗原检测试剂等重点医疗器械质量监管,确保“哨点”预警有效,筑牢防控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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