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疫苗委托储存配送情况信息公告
(2025年第18号)
为强化疫苗生产及疫苗储存配送企业的质量主体责任,接受社会各界对疫苗储存配送质量监督,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疫苗生产流通管理规定》的公告(2022年 第55号)、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监管促进疫苗供应工作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7〕76号)和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质量监管的通知》(津市场监管流通[2017]84号)要求,现就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所报告疫苗委托储存配送情况信息公告如下:
委托企业名称 | 委托企业注册地址 | 委托品种目录 | 被委托企业名称 | 被委托企业注册地址 | 被委托企业仓储地址 | 委托配送区域 | 区域仓储(有/无) | 委托配送合同有效期 |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社区科发路222号康泰集团大厦101 | 重组乙型肝炎疫苗(酿酒酵母)(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20053054) | 华润唐山医药有限公司 | 唐山市路北区环城西路3699号 | 唐山市路北区环城西路3699号 | 天津市(区域配送) | 有 | 2025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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