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符合性检查工作,提升规范化、精准化工作水平,第三监管办结合《严格规范药品监管领域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编制了《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第三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药品GSP符合性检查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和具体操作过程。
第三监管办深入研读、精准把握政策,根据药品经营环节的相关法律法规,多次组织集中研讨与专家解读,成立编写专班进行统筹规划,制定详实的检查计划和方案,统一检查标准和要求,优化内部审核;同时与上级部门积极沟通,听取最新政策动态及指导意见,为编写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该工作流程包含四部分15条,涉及相关记录表单8个。第三监管办积极推广,合并同类检查,降低入企频次,同时在实际检查中及时发现并调整不完善之处,持续予以优化,保障有效运行。该工作流程的制定细化了入企检查的标准和要求,在确保药品GSP符合性检查需要的同时,提升检查工作的质量与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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