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1批次保健食品维生素D3含量不合格

时间:2022-01-20 10:59:36 作者:佚名

   摘要:日前,市场监管总局抽检出一营养素补充剂维生素D3含量不符合产品标签标识要求。维生素D3是维生素D的一种,长期缺乏将引起儿童佝偻病、成人骨质软化症和骨质疏松;过量食用可导致中毒、高钙血症。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发布通告称,近期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水果制品、肉制品、调味品、冷冻饮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等21大类食品655批次样品。其中,检出1批次保健食品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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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片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通报显示,广东大参林柏康连锁药店有限公司第六千四百四十分店销售的、标称上海正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中国总代理的、美国乐可斯药业有限公司制造的康百力钙+D口嚼片(营养素补充剂)(原产国:美国),经广州海关技术中心检验发现,其中维生素D3含量不符合产品标签标识要求。上海正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宁波海关技术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据了解,维生素D3是维生素D的一种,是人类必需的脂溶性维生素,长期缺乏维生素D3可引起儿童佝偻病、成人骨质软化症和骨质疏松;长期过量摄入维生素D3补充剂可导致中毒、高钙血症,早期中毒症状有食欲不振、厌食、恶心、烦躁、呕吐、多汗、便秘或腹泻。《康百力钙+D口嚼片(营养素补充剂)》(批准号:卫进食健字(1999)第012号)中规定,维生素D3含量不得低于2.7μg/g。保健食品中维生素D3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对原辅料质量控制不严格,也可能是生产企业未按照配方标准生产。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总局已责成相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总局报告。(段思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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