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疾控中心,委直属各单位,福州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及其各附属医院,省中医药科学院:
为加强我省西学中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福建省西学中高级人才研修项目实施方案》(闽卫中医函〔2023〕106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做好2025年省西学中高级人才研修项目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者应符合《实施方案》中遴选条件所列要求,其中申请者年龄不超过50周岁的统计截止时间为1975年6月1日(含)。
二、申报材料
按照自愿原则,申请人填写《福建省西学中高级人才研修项目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附件1),并提供附件证明材料,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截止时间统一为2025年6月1日。
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并提供电子版),经所在单位初审盖章后,报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审核(省属单位报省卫健委审核)。
三、报送程序
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应对本辖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于9月13日前将《申报表》及附件证明材料等各3份进行汇总排序,并填写《福建省西学中高级人才研修项目培养对象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2),一并报送省卫健委中医药管理二处,电子版通过福建省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发送省卫健委中医药管理二处林颖欣邮箱或刻录光盘寄送。
联 系 人:林颖欣
联系电话:0591—87821363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屏路61号
附件:1.福建省西学中高级人才研修项目申报表
2.福建省西学中高级人才研修项目培养对象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
福建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5年8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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