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中医药学会办公室装饰装修改造工程遴选公告

时间:2025-09-15 20:50:17 作者:佚名

  为确保我单位办公室装饰装修改造工程顺利进行,现公开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参与,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招标单位:安徽省中医药学会

  2、项目名称:安徽省中医药学会办公室装饰装修改造工程

  3、项目地点:合肥市庐阳区亳州路亳州城6栋301室

  4、项目概况:本项目采用设计施工一体化的模式,投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对办公室进行设计,设计方案经招标人同意后,根据方案进行施工。

  5、项目预算:14万元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可分包给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或个人)

  4、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具有至少一项公共办公场所装饰装修或改造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

  5、信誉要求

  截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除外);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对供应商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

  三、踏勘现场

  1、请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

  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四、踏勘

  请意向承包方统一于2025年7月16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至合肥市庐阳区亳州路亳州城6栋301室,联系人:杨波15856996857,祝劲松13955169458。

  五、投标文件制作要求

  1、投标文件须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装订必须完好,密封后盖公司公章,正、副本分开装订,封面标明项目名称,报名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及日期。

  2、投标内容包括:

  2.1资格要求证明文件;

  2.2投标人分包给具有设计资质单位的需提供设计单位资质,分包给个人的需提供个人设计资质;

  2.2投标人代表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2.3设计图纸、装饰装修清单、报价表,报价需符合报价要求;

  2.4项目要求中的实质性条款(工期、质保、付款方式等)承诺函;

  2.5施工要求承诺函;

  2.6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放的材料。

  所有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六、其他事宜

  1.标书递交时间:2025年7月30日前。

  2.标书递交地点:省卫生健康委机关七楼722室。

  联系人:祝劲松

  联系电话:0551-62998560

  请注意施工(踏勘)地址和报价材料报送地址;未在规定时间、未按要求密封报送者视作无效。

  七、评标办法

  请在开标当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将投标文件送达现场,截止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未达到三家,项目流标。

  本项目采用有效最低价,完全响应招标项目需求且报价最低的中标。

  八、项目要求

  1.所有材料必须是符合国家相关最新标准的合格产品,防水材料进场必须提供相关质保资料;

  2.施工过程必须按现行防水工程工艺规范要求施工;

  3.质量保证期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

  4.质量保证期内非人为原因出现的渗、漏水现象,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地及时进场修复。

  5.承包方在采购材料前三天内通知采购人,需经采购人确认,符合要求后再行采购;在采购前虽经采购人确认,但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工程质量不合格,其责任仍由承包方承担。

  6.工期: 60日历天内竣工并交付招标人使用。(具体施工时间按甲方合同签订为准)

  九、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

  2、实行总价包干方式,投标人自行考虑市场风险,所报价格应包括不限于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费、大型安装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投标人应将其完成招标文件要求工作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填入工程施工报价之中,投标人填写的单价和总价应为投标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工作全部费用的偿付。

  3、付款方式:工程竣工经双方现场验收合格后全款支付。

  4、履约保证金:伍仟元整。

  十、施工要求

  1、所有投标人不得挂靠,工程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解除采购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负。

  2、招标人有权按中标人的报价或合同价增加或减少工程量。

  3、施工单位必须服从招标方的管理和协调,必须充分考虑安全、卫生、环保、文明施工等内容,施工现场要达到工完场清,施工现场的安全由中标施工单位负责。

  4、遵守施工现场的有关规章制度。

  十一、验收

  竣工验收:项目竣工后,中标人必须向建设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并准备相关资料,由招标人组织验收。

  十二、废标或项目终止

  如因政策性因素导致中标结果不能履行或发现有投标人围标串标行为,招标方有权取消其资格,不需作出任何赔偿。

  


原文链接:https://wjw.ah.gov.cn/xwzx/gggs/578974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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