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卫医〔2025〕75号
大兴区卫生健康委:
《北京市大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首都医科大学临床检验中心增址的请示》(京兴政卫文〔2025〕19号)收悉,根据你委初审意见,结合专家审核情况,经研究,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同意首都医科大学临床检验中心在大兴区天荣街23号院5号楼1至6层01一至三层增加执业地址。
二、请你委指导首都医科大学临床检验中心做好该执业地址科室和人员配置,同时要求医疗机构按照规划、住建、消防、环保等部门要求完成相关手续,确保该执业地址设置符合相关行业标准。
三、请你委指导首都医科大学临床检验中心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办理医疗机构变更相关手续,该医疗机构执业地址经我委验收合格后方可执业。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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