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机构定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医保办发〔2024〕21号)要求,加强广西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机构定点管理,规范服务行为,提高长期护理保险基金使用效能,保障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员合法权益,自治区医保局起草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机构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我局反馈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2日18:00。
电子邮箱:gxybjyygl@126.com
通讯地址:南宁市星湖路26号,自治区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处,邮编:530022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机构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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