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医医院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7]3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二级中医医院、中医骨伤医院、中医专科医院评审标准有关文件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函[2018]88号)、《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黑中医函[2018]21号)、《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8年版)》和《二级中医医院评审专家手册》等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开展了二级中医医院评审工作。经二级中医医院自评、市级卫生健康委专家组评审及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专家抽查复核,现完成了受疫情影响剩余4家单位的二级中医医院评审工作。
现将我省2021年二级中医医院评审合格名单(见附件)进行公示。如对评审结论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签署实名,并告知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1年6月29日至2021年7月5日
联系单位: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处
联系电话:0451-87300035
邮箱:hljzyyzc@163.com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112号
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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